一、保护区各管理站疫源疫病监测员严密监控辖区内疫情及时掌握疫情动态,本辖区发现情况及时上报。对来自非疫区的动物必须要求货主申报检疫检验后,方可同意进入保护区,对来自疫区的动物坚决禁止进入保护区;
二、督促养殖场(户)完善防疫消毒设施,严禁无关人员、车辆进入保护区,做好防疫、消毒工作;
三、建立健全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记录档案;
四、认真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对本地区的动物进行疫病普查及监测,认真落实上级业务部门的监测和防疫计划;
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禁传播或自行发布疫情方面的任何信息;
六、配合管理站巡护监测员的工作,并互通情况;
七、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规范(试行)》等方律法规。
八、在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第一时间到达疫区、受威胁区,协调上级部门开展工作。?
九、对划定的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组织实施。
十、组织对患病动物、易感动物进行扑杀及无害化处理。??
十一、做好疫情的监测、诊断、预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对疫情作出全面评估。?
十二、对易感动物及其产品的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协助做好疫区、受威胁区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等紧急防疫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十四、协助疫区、受威胁区办事处政府做好群众宣传工作。
十五、自觉接受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组织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防疫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
十六、负责本保护区野生动物数量、种类、动物免疫、用药、疫病发生、无害化处理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并报送上级业务部门和市县级兽医管理部门备案。
十七、在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做好本地区野生动物的防疫工作,协助市县级动物防疫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做好检疫、监管、疫情调查、流行病学调查、疫病普查等工作。
十八、积极参与本地区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和扑灭工作。
十九、完成当地政府和上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安排的其它动物防疫工作。